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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字號臨政辦發〔2022〕52號 發布日期2022-11-22
      發文機關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  鍵  字
      標  題關于解決臨縣國有建設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問題長效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人民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于解決臨縣國有建設用地上房屋交易

      和不動產登記問題長效工作機制

      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關于解決臨縣國有建設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問題長效工作機制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18

      (此件公開發布)


      關于解決臨縣國有建設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問題長效工作機制實施方案

      為解決我縣國有建設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遇到的相關問題,規范我縣不動產登記工作,進一步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施細則》《山西省房屋產權登記確權頒證清零行動協調機制工作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山西省房屋產權登記確權頒證清零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房屋登記清零辦〔2021〕2號)、《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廣“房證同交”“地證同交”改革的意見>》(晉政辦發〔2022〕1號)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西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按照省委轉型發展蹚新路的重大部署要求,秉持“人民至上”理念,以為企業和群眾“辦好一件事”為原則,以“減負惠企、便民利民”為宗旨,以“清零行動”為契機,全面推廣“房證同交”“地證同交”改革,建立健全協作高效的體制機制,制定出臺切實管用的政策措施,著力提高房屋產權人取證辦證速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保障全縣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span>

      二、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臨縣解決國有建設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問題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附后),領導小組適時召開聯席會議,研究決定重大事項,解決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協調監督部門履職盡責。領導小組負責對全縣國有建設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工作的業務指導、政策研究、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匯總情況,召集成員單位召開聯席會議、落實聯席會議議定事項。

      三、目標任務

      (一)通過對臨縣國有建設用地上經政府批準的項目進行梳理問題、研究對策,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措施,解決群眾辦理房屋產權證難題。

      (二)通過各部門主動靠前服務、簡化流程、加強協同、前置核查,為提出申請的開發企業和群眾在交地、交房的時點即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實現“交房(地)即發證”,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增強企業、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四、職責分工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依職責完善土地、規劃及不動產相關具體問題的處理,追繳罰款等相關費用;依法依職責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牽頭組織協調“房(地)證同交”工作;負責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的簽訂并明確容積率等相關規劃條件;負責配合稅務部門完成土地價款的征收工作;負責在竣工驗收備案前完成地籍測繪、不動產權籍調查等工作;為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和轉移登記;負責行政職權范圍內的其他審查、審批、監管、驗收等工作;依法辦理不動產登記。

      縣財政局:負責做好經費保障、相關價款和費用的統一管理、相關政策性資金的返還等相關工作;負責相關各部門開展專項工作所需業務經費、設備購置經費等資金的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政府采購相關工作;負責配合執收單位做好相關非稅收入征繳入庫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臨縣稅務局:負責對相關稅收進行清繳;負責追繳土地出讓價款;負責對需評估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依據評估價值或發票所載價值辦理購房人完稅憑證;負責開展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日常稅收征管及購房業主契稅、印花稅等稅費的征繳工作;負責完成土地價款的征收工作,督促土地受讓單位及時按合同約定繳納土地價款;積極提供網上核稅、繳稅服務,提高繳稅工作便利度,在竣工驗收備案前完成相關稅費征繳工作。將購房人契稅繳納納入監管環節,嚴肅查處違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行為。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依職責完善工程施工、建筑質量等手續及維修基金的追繳,加強對房地產開發行業及企業的監管,督促開發企業主動配合完善相關手續,對失信開發企業進行懲戒;依法依職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配合做好竣工聯合驗收工作;負責維修基金繳存及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評價等工作;定期向社會公布房源信息等房地產市場信息;會同有關部門依職責對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督促開發建設單位落實“房(地)證同交”主體責任;負責行政職權范圍內的其他審查、審批、驗收和交易監管等工作。

      縣行政審批局:依職責出具規劃驗收意見或規劃認定意見、竣工驗收備案和消防驗收意見、追繳配套費;對國有建設用地上的人防工程進行審查認定,對可以整改完善的人防工程負責督促整改,對涉及違法違規的進行認定、處罰;做好欠繳異地建設費的征收工作;負責設立“房(地)證同交”窗口;做好職權范圍內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驗收等工作,牽頭組織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和竣工驗收案工作;及時在官方媒體公開發布已批準的商品房預售許可信息; 開發項目人防工程的審批、質量跟蹤監督、驗收等工作。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協助核查、提供相關企業的登記注冊情況,配合主管部門加強房地產企業的日常監管和聯合懲戒,依法依職責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加強房地產行業格式合同違法、發布傳播虛假廣告和不實信息、誘騙消費者交易、商品房銷售不予明碼標價、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房屋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日常監管。

      縣人民法院:負責按照法律法規提供審判、追償、執行等司法保障。

      縣人民檢察院:負責按照法律法規提供立案、公訴等司法保障。

      縣公安局:負責對涉案問題進行偵辦,負責國有建設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過程中的維穩工作、協助落實辦證群眾的戶籍問題。

      縣工信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各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企業主管部門)進行國有企業公司性質、權利主體認定、出具國有資產界定及處理意見等。

      縣司法局:負責對臨縣國有建設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問題相關政策措施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縣信訪局:負責協助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問題;組織協調各相關部門積極穩妥地予以化解。

      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對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不動產進行審核、出具證明;協調原產權單位、接收單位等機關單位協助辦理不動產登記。

      各鄉鎮政府:負責摸底排查,配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負責做好轄區內不動產登記推進工作。

      五、工作機制

      建立房、地全生命周期唯一身份代碼機制。科學、合理、準確、統一劃分不動產單元,設定唯一、標準的編碼, 將規劃、審批、供地、測繪、執法、登記、交易等全流程業務和數據進行關聯,實現“一碼可查”“一碼管地”。在用地預審(規劃選址)階段,根據擬用地范圍預設不動產單元(宗地)、預編代碼,后續土地供應(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階段一直沿用。不動產開展首次地籍調查后,界址、權屬、用途、規劃指標沒發生變化的,調查成果應一直沿用,避免重復作業;有變化的,開展補充地籍調查工作并將成果入庫。

      建立“地證同交”“房證同交”機制。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明確告知用地單位要全力配合做好“地證同交”“房證同交”工作。在開發企業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預售許可證時,對接企業做好“房證同交”宣傳和流程介紹。辦理施工許可證核發時,由開發企業填寫“房證同交”承諾書;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時,開發企業應當將“房證同交”內容納入商品房預售方案。

      建立“多測合一”“多規合一”和綜合驗收機制。推進新建商品房測繪事項“多測合一”,實行“一次委托、聯合測繪、結果互認、成果共享”,實現各部門管理信息和成果數據的互聯互通、互認互用,測繪成果各部門共享;并加大對測繪機構和人員的從業、誠信等行為的監管。建設單位可根據建設需要,委托一家測繪機構開展建設項目前期、竣工階段“多測合一”包含的各項測繪業務??h不動產登記中心在規劃竣工驗收階段同時介入,及時開展測繪、權屬調查、成果審核入庫等權籍調查工作。

      工程建設項目竣工后,達到竣工驗收條件的,由建設單位向縣行政審批局提出聯合驗收申請,由縣行政審批局統一受理、一次性告知聯合驗收所需的資料和流程,并牽頭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提前介入,進行聯合驗收。對于驗收合格的項目,驗收小組成員在《建設工程聯合驗收意見書》上簽字確認,并出具專項驗收合格意見書。對初次驗收不合格的項目,相關部門一次性出具限期整改意見,并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指導性整改意見和解決辦法,在建設單位整改到位后,縣行政審批局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集中復驗。驗收階段內同步完成物業用房和社區用房確認、土地指標核算、相關費用清繳(含報建費、土地價款)等工作。對未辦理完成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不得交房。

      建立新建商品房網簽合同備案和新建商品房資金監管制度。將合同網簽調整至支付房款之前,預售資金監管與合同網簽備案同步,即“預簽約信息備案→合同網簽→打印繳款通知書→買受人支付房價款→房款存入監管賬戶→打印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上傳合同簽章頁→完成合同備案”,加強了房屋交易和資金監管的閉環管理。經買受人確認合同內容后才能完成合同網簽,防范開發企業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合同信息,保障購房人知情權、監督權,減少買賣雙方因信息不對稱引起的矛盾糾紛。房地產開發企業應按買賣雙方約定的合同簽訂時間進行網簽,并應于買賣雙方約定的繳款日打印繳款通知書,購房人于當日支付房款,確保資金及時存入監管賬戶。

      建立中介代理備案及負面清單制度。實行代理備案制度。加強對代理中介機構和代理人員的管理,對代理中介機構和代理人員實行備案制,代理中介機構指定固定人員陪同申請人到不動產登記窗口從事代理服務。加強信用管理和誠信體系建設。對代理中介機構進行信用考評,建立負面清單制度,對存在違法違規現象的代理機構和人員列為失信企業和失信人員,進行公示,促使代理中介機構和代理人員自覺遵守法律規范。建立回訪制度,通過電話回訪核對相關費用繳納情況,杜絕代理中介機構以加急辦件等為由向申請人收取額外費用,從源頭上更好地維護和保障群眾切身利益。

      (六)建立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工作機制。本著以民為本,尊重歷史、實事求是、為群眾辦實事的原則,對歷史遺留問題房屋,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快解決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1〕1號)文件精神,參照《山西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解決國有建設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晉政辦發〔2020〕3號)、《山西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解決國有建設用地上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晉自然資發〔2020〕4號)及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解決臨縣國有土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的實施方案》(臨政辦發〔2022〕40號)文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自然人死亡不能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的,由其合法繼承人(按照公證繼承或非公證繼承有關條件認定資格)憑生效的購房合同、繼承公證書、死亡證明等相關材料,按照合案形式直接申請首次登記及轉移登記;因自然人死亡、無法聯系原權利人等原因導致不動產現有權利人不能按照雙方共同申請的原則辦理不動產登記的,現有權利人可憑生效購房合同、購房款票據(或證明)、完稅憑證、承諾書等要件單方申請登記。屬于劃撥用地上不動產的,還需提供補繳土地出讓金憑證,不動產登記機構經公告無異議后,辦理不動產登記;部分集資房、公房購房戶,已辦理《房屋產權證》,宗地無土地權屬來源,無法將樓座落宗,部分個戶實際已經發生交易,不能換發《不動產權證書》的歷史遺留問題,先對宗地進行測繪,形成完整小區的以院墻為界,界限不清楚的,以樓基座確定宗地邊界,公示30天無異議后,現房屋權利人申請交易的,補交土地出讓金后,辦理登記,將土地情況記載于備注欄(宗地無權屬來源,公示無異議,按現狀落宗)?!                                                                                                                                                                                                                                                                                                                                                                                                                                                                                                                                                                                                                                                                                                                                                                                                                                                                                                                                                                                                                                                                                                                                                                                                                                                                                                                                                                                                                                                                                                                                                                                                                                                                                                                                                                                                                                                                                                                                                                                                                                                                                                                                                                                                                                                                                                                                                                                                                                                                                                                                                                                                                                                                                               ?/span>

      六、工作要求

      (一)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原則。認真解決處理國有建設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相關問題,是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為民辦實事的重要舉措。各相關部門務必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維穩定的高度,梳理問題要對應問題發生的時間節點,所提措施要有利于解決群眾辦證的難題?! ?/span>

      (二)強化部門協作、信息共享原則。縣稅務、住建局自然資源局建立部門間會商機制,加強內部間的信息共享,推廣電子證照的應用,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確保“交房(地)即發證”各階段、各環節無縫對接,簡化“交房(地)即發證”申請材料,優化受理、審批、收費等流程。

      )堅持一事一議、維護穩定原則。要根據存在問題的難易程度和突出矛盾,區分情況、分類排序,一事一議。應嚴格把關,切實按照本文件規定執行,不得擅自搭車,亂開口子。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開發建設房地產,激發群眾上訪或者煽動業主上訪的企業或個人,有關部門應當依法予以嚴肅查處,并將違法違規企業的有關情況納入誠信檔案并向社會公布。

      四)堅持部門聯動、集中辦理原則。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密切配合,主動作為,實施有效聯動。確定時限,集中人員,協同辦理建設項目審批、驗收及會簽等手續,為辦理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創造有利條件。對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影響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相關問題處理工作,損害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工作人員的責任。

      (五)加強項目監管、遏制新增原則。各相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在建工程項目監管,及時發現超占土地面積、超規劃許可等問題,及時發出整改通知,確保不再發生任何與許可不一致的情況存在,杜絕新問題的產生。嚴肅查處房地產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堅持鼓勵創新、寬容失誤原則。在強化責任約束的同時鼓勵創新,寬容失誤,要把處于公心和謀取私利區分開來,把主觀過錯與無過錯區分開來,把主動擔當與問題復雜難以處理區分開來,把主動擔當干事創業的干部加以表彰和獎勵。

      臨縣解決國有建設用地上房屋交易和

      不動產登記問題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姚樹山    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組?長:高云林    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郭澤鵬    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

      成  員:董國燔    縣人民法院院長

      ??????????王寶和    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薛志飛   ??縣政府辦主任

      ??????????陳建軍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張向陽    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局長

      ??????????李談平 ??????財政局局長

      ??????????劉海生  ????國家稅務總局臨稅務局局長

      ??????????薛增平  ????行政審批局局長

      ??????????苗焰銀  ????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

      ??????????閆福平    縣工信局局長

      ??????????薛銀貴    縣民政局局長

      ??????????張桂平  ????司法局局長

      ??????????陳 順    縣信訪局局長

      ??????????賀建平    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各鄉(鎮)鄉(鎮)長

      各成員單位明確一名分管領導負責此項工作,并確定一名業務骨干作為聯絡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臨縣自然資源局,辦公室主任由局長兼任。

      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因工作變動或調整,由繼任者接替,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解讀鏈接:【文字解讀】臨縣自然資源局《關于解決臨縣國有建設用地上房屋交易和不動產登記問題長效工作機制實施方案》的解讀

      政策咨詢:臨縣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中心??4488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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