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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臨政辦函〔2022〕100號 | 發布日期:2022-12-21 |
發文機關: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關 鍵 字: |
標 題:關于全面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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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全面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
通 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晉政辦發〔2022〕75號)和山西省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關于做好市縣兩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認領編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認領編制了《臨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現予公布全面實施,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立統一編制、聯合審核、動態管理、全面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機制??h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包含縣本級和鄉鎮政府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各有關單位要嚴格依據清單履職盡責,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省市清單化管
理做出動態調整的,縣級清單及時相應調整,并公布實施。
二、執行全省統一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省審改辦逐項制定并公布清單事項實施規范,推動線上線下融合、事項清單一致、實施要件統一、辦事指南同源,實現市縣同一事項在同層級同要素管理、同標準辦理。各部門不得隨意增加許可條件、申請材料、中介服務、審批環節、收費、數量限制等條件,不得超時限辦理行政許可,但可以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對人的合理優化調整。
三、厘清審管責任,嚴格落實“一枚印章管審批”、綜合執法等改革的具體要求。明確監管主體,推進審管有效銜接,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執行全省統一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加強監管重點環節,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眾健康以及潛在風險大、社會風險高的重點領域,要依法依規重點監管。與行政許可事項對應的監管事項,要納入“互聯網+監管”平臺監管事項動態管理系統。
四、調整實施部門的行政許可事項。根據全省統一清單編制要求,確保事項同源、統一規范,現有2個單位6項行政許可事項需新劃轉至審批局;有5個單位22項行政許可事項需由審批局退回原業務主管單位。
??????2.臨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3.臨縣各相關單位需劃轉至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目錄
??????4.臨縣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退回主管單位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目錄
臨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